职卫评价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根据评价的时机和目的不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可分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两类。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针对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建设项目,在其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有害性与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等进行的预测性卫生学分析与评价。

在建设项目完工后、竣工验收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与措施及其效果等做出的综合评价。

职卫评价.png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
1、收集有关资料(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资料)
2、初步现场调查和工程分析
3、确定评价范围、评价内容和评价单元
4、筛选重点评价项目
拟订控制效果评价方案
评价方案审核及修改
确定控制效果评价方案
依据控制效果评价方案开展评价工作
汇总、分析资料
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选择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明确问题和结论、提出对策和建议
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质控审查:校核、审核、及评审
修改并提交正式报告
1、职业卫生调查  2、收集有关资料
3、职业卫生检测  4、职业健康监护

24小时服务热线


0431-81914943
0431-88567980

元麟安全科技微信